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政提醒

校党委、校纪委温馨提醒:
广大党员干部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,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防范和抵制各种“节日腐败”和“四风问题”,度过一个廉洁、祥和、文明、快乐的节日。
1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节礼;
2.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现金和实物;
3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规借用、租用、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;
4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等;
5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出入私人会所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6.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报销应当个人承担的费用;
7.严禁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8.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