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完成专业技术人员“在线学习”信息采集工作
近日,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》(辽人社明电【2017】45号)精神,为贯彻落实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。
深入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,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,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,抚顺市卫生学校人事科高度重视,切实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日程。按照通知要求,精心组织安排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相关信息,共报名采集信息111人次。

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依托“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”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,采取“在线学习”为主、“线下学习”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和考试。
“在线学习”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规定视频课程学习任务后会取得10学分。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,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站参加在线考试。
学员有3次考试机会,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(含60分)的,视为成绩合格,取得20学分;成绩不合格者,可参加1次补考,课程学习与考试通过的按30学时记入《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。
